2008年5月~7月,有4户业主在装修中采用了A公司的电地暖产品———多功能复合电热薄片,让他们意想不到的是,这种电地暖产品因空气开关跳闸或局部面积无法发热而无法使用,其中一户经生产企业负责人调试亦无结果…… 近日,在网站上被频繁转载的一份民事判决书,使这种曾经名不见经传的多功能复合电热薄片进入人们的视线。让很多人始料不及的是,这种多功能复合电热薄片正是一度被宣传为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硅晶地暖。截至目前,业内有关硅晶地暖的争议仍不绝于耳。 “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硅晶地暖” 2008年以前,包括地暖界的资深人士在内,大多数人对电地暖产品的认识仅仅局限于发热电缆和电热膜。从当年3月份开始,很多人的这种认识开始发生变化。在当年3月20日于北京举行的第八届中国国际供热、通风及空调产品与技术博览会(简称“博览会”)上,一种自称为硅晶地暖的产品的亮相,让不少参会者知道了一个有关电地暖产品的新名词———硅晶地暖。 从那时起,伴随着《好风凭借力,正是攀登时》、《硅晶地暖领跑地暖技术新革命》、《横空出世,硅晶地暖》等文章在各类媒体的出现,硅晶地暖开始被越来越多的人关注。虽然无从得知硅晶地暖的确切含义,但人们在综合A公司的相关介绍后了解到:硅晶地暖产品似乎是一种“以高科技的硅晶发热板”为发热材料的电地暖产品。而且这种电地暖产品“通过半导体传热,具有效率高、节能、寿命长、造价合理、使用费用低等优点”,“规避了各种采暖产品的缺陷,是当时市场上比较完美的产品。” 有关硅晶地暖的“完美性”和发展前景,《横空出世,硅晶地暖》一文站在人类采暖历史变迁的高度,通过与其他采暖方式的对比,进行了详细介绍:“由A公司生产的×××(A公司的商标名称———编者注)硅晶地暖产品自2008年正式推向市场以来,获得业内一致好评。接受采访的A公司总经理高兴地告诉记者:‘人们的取暖方式已经迎来一场新的革命,一个由硅晶地暖引领的采暖新时代已经到来。’目前,人们采用最多的地暖系统仍是传统的水管系统,其次是属于电采暖范畴的发热电缆系统、电热膜系统、碳纤维发热片系统。而这些系统,充其量只是过渡性系统,而并非理想的地暖系统……为什么说硅晶地暖是地暖王者并声称是世界上最好的产品呢?因为从性能方面说,该产品据有环保、高效、安全、长寿、无需维修等优点,集如此多的优点于一身,世界上绝对没有第二家。” 有关硅晶地暖的上述宣传在地暖行业内引起了不同寻常的反响:一部分人认为这是一种彻头彻尾的商业炒作,认为这种产品其实就是一种电热膜,并担心这种炒作可能误导消费者;一部分人对硅晶地暖产品将信将疑;还有一部分人坚信硅晶地暖是一种高科技产品,值得推广。 尽管硅晶地暖产品从一面市就充满了争议,但一个不争的事实是,硅晶地暖的概念正在影响着越来越多的人。在浙江、上海、湖北、黑龙江等地,很多企业至今仍在不遗余力地推广硅晶地暖产品,在这些企业的影响下,硅晶地暖产品已经铺进了不少业主家,还有不少业主已将硅晶地暖产品作为备选的地暖产品之一,正在深入地了解。 褪去“硅晶”外衣的多功能复合电热薄片 让很多人意想不到的是,正当越来越多的人在有意无意间已经接受了硅晶地暖这一概念的时候,网上一份民事终审判决书的出现,让人们对硅晶地暖的概念有了颠覆性的认识。 日前,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份民事终审判决书(简称“终审判决书”)在网上被频繁传阅。这份在上海法院法律文书检索中心可以查到的“终审判决书”提及, 2008年5月至7月间,代理销售多功能复合电热薄片的王先生在向9位客户提供销售与安装服务过程中发现,有4户业主因空气开关跳闸或局部面积无法发热,致使该地暖产品无法正常使用,其中一户经生产企业负责人上门调试亦无结果。王先生后来发现,多功能复合电热薄片的生产厂家根本不具备规模生产能力,产品主要外包由案外人江苏省吴江市某公司代加工,而该企业并未向王先生出示任何生产许可证等资质证明。于是,王先生一纸诉状将多功能复合电热薄片的生产厂家告上了法庭。 一份“终审判决书”无意中将多功能复合电热薄片从生产到销售过程中存在的诸多问题暴露无遗,因而引起了很多地暖人士的关注。让他们始料不及的是,通过对比A公司早期宣传资料上有关硅晶地暖的介绍和多功能复合电热薄片,他们发现:这种连生产许可证都没有的企业都能加工的多功能复合电热薄片,正是一度被A公司大肆宣传的硅晶地暖产品!让很多人难以接受的是,如果不是因为该“终审判决书”被曝光,有关硅晶地暖的真相将继续被隐瞒下去,那些坚信硅晶地暖为高科技产品的人们将继续被蒙在鼓里。 更具讽刺意味的是,从原告王先生在暖通博览会上将多功能复合电热薄片包装为硅晶地暖并进行高调宣传,到他发现多功能复合电热薄片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还不到5个月时间。 由于硅晶地暖的概念从一开始出现就存在争议,因此日前“终审判决书”的出现如同当年硅晶地暖产品进入市场一样,在地暖行业内引起了强烈的反响,硅晶地暖连同A公司再次成为人们热议的话题。对此,A公司在网站上发表“最新声明”:A公司在2008年2月成立后 “受行业小人唆使,上了骗子的当,在开始前3个月引进1项产品的过程中确实走过弯路,公司已及时召回所有不合格产品,并提交管理机关销毁。”A公司同时声明:该公司“2008年下半年即研发出全新的××××硅晶地暖成熟可靠产品。” 对于由“终审判决书”引出的硅晶地暖的内幕以及A公司的“最新声明”,业内资深人士认为:地暖产品作为一种特殊产品,正如“终审判决书”分析的那样,“其不同于一般商品,能在购买时即能发现有无瑕疵,其必须在安装完毕并使用后才能知道是否具有使用功效。”其实,对于任何一种新地暖产品来说,至少要经过几个采暖季的考验才能判断其是否成熟。也正因为此,一种地暖产品能否在市场上推广开,重在如何确保这种产品能够经受实际应用环境的检验,而不在于如何给这种产品起一个响亮甚至哗众取宠的名字,也不在于如何进行先声夺人甚至言过其实的宣传。A公司现在之所以被动地陷入舆论漩涡,就在于该企业从推广地暖产品之初就陷入了对“硅晶”概念的热炒和夸大其词地宣传的误区。出现在地暖行业内有关硅晶地暖的这一风波,对A企业、正在推广“炭精晶地暖”和“超炭精地暖”的企业来说其实都具有警示意义。对业内人士来说,经常思考“硅晶地暖褪去‘硅晶’的外衣又该如何”这样的问题,对于推动地暖行业的健康发展有益无害。 此外,鉴于业内至今存在着诸如“硅晶地暖产品就是电热膜”的质疑,业内人士也希望有关公司能结合其“新开发的××××硅晶地暖”,进行相应的解释和澄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