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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阶梯电价对电地暖究竟有多大影响?
国家发改委在10月9日公布了《关于居民生活用电实行阶梯电价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广泛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10月21日,即明天。征求意见稿把城乡居民生活用电分为“基本用电需求、正常合理用电需求、较高生活质量用电需求”三个档次,电价实行分档递增,并规定第三档电价比第一档至少要高出0.2元/kwh。
该《征求意见稿》引起了全国的热议,但是大部分议论仍局限于居民一般生活用电,主要集中在“基本用电量”定量标准上,在能够检索到的公开发表的文章中,均没有涉及电采暖用户的定量标准问题。
根据我国政策法规出台的一贯做法,虽然实行阶梯电价还在征求意见中,以后还会有各种听证会等形式,貌似充分尊重了民众的意见,但是电价上涨基本上是“板上钉钉”了,只是如何涨、涨多少的问题。其实,电价上涨如同“汽油、燃气、水费……”等等一样,涨是迟早的事,人民群众都有心理准备,不过在同为能源供应的不同种类产品中,如何能够不走偏,真正实现国家“推行阶梯电价、促进节能减排”的目的,避免朝令夕改或明知有误而死不悔改的尴尬局面出现才是政策制定者最为关心的问题。可问题的关键是,在电能逐渐成为城乡居民日常生活主要能源的大趋势下,如果电费支出所加大的人们生活成本不得不促使其寻找替代能源,而煤炭是所有能源中最为廉价且简单易得的,那么,可以想象:围绕城市的煤烟四起状况将会回归,国家在“十一五”期间下大力度取得的减排成效也将会化为乌有,诗意的蓝天白云又将被高高的黑烟囱吐出的烟雾吞噬,那将是何等惨烈的结果。
如何才能避免顾此失彼、防止“按下葫芦弹起瓢”的事情发生,这应该是国家级层面的领导们所考虑的事,非我等最基层的民众所能把握。但是具体到我们自己所从事的电地暖行业,如果不把住房和建设部近年来在供暖政策方面的重大决策——“在北方地区推行以集中供热为主、多种形式共存”——的基本方针考虑在内,一刀切的把电采暖包括电地暖用户冬季供暖用电量也纳入“基本用电需求”基数之中,而没有任何其他相应的配套政策,那么阶梯电价新政的出台之日,即是刚有些起色的电地暖行业的灾难之始,进而对于电热膜电地暖行业来说,那就可能是继“印刷油墨电热膜顶棚供暖”失败以来的又一次毁灭性打击。
不过,我自己并没有这么悲观。因为在指导意见的最后提到,鼓励各地方政府根据当地电力供应情况出台波谷电价政策。个人认为,政策性提价对催生各地出台波谷电价会起到推动作用,各地供电部门会积极配合。而面对全国各地正在使用中的电采暖形式,当地政府也不可能不在制订政策时加以考虑,如:对电采暖用户在供暖季节加大基本用电量基数等等。否则这部分电采暖用户也不会置若罔闻,引起社会问题的可能性也不是没有。
不知道地暖届的朋友们,尤其电地暖关联企业的朋友们,大家对这个问题是如何考虑的,希望能够进行交流。如果大家都认为应该通过一定渠道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我本人也愿意出力,比如通过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或民主党派以提案的形式让国家有关部门了解我们的声音和意见建议。